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我院关于《山东艺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》(山艺院教字2006第141号)的规定,现开始组织2011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。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条件
1、申报各级精品课程原则上要求是专业理论及技法基础课、专业课(主干课)或量大面广的专业选修课。
2、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,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。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,学术造诣高,教学能力强,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。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,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。鼓励有企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。
3、申报课程须是为我院本科生连续开设三年(含)以上的课程。
4、教学内容要符合以下四方面要求:
(1)课程内容设计合理,能够体现艺术教育特色和现代教育理念,符合艺术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;
(2)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,具有基础性、研究性和前沿性,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;
(3)实验课程内容(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)的技术性、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,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
(4)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,融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、素质教育于一体,鼓励开展相关实习、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活动。
5、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(含国家优秀教材、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),能够突出教书育人的独到见解。课件、案例、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,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文献资料。实验教材配套齐全,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。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,能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。
6、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,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,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,重视探究性、研究性学习,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育理念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。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,并能做好课程的整合。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,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7、能够对课程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。建有教学资源丰富、功能比较齐全、运行良好并能有效共享的课程网站。该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(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)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)。录像必须按照“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”制作,反映教师风范、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。
8、校外专家、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,教学效果好。
二、申报限额及申报程序
精品课程建设分为学校、省、国家三级,逐级评选申报。凡被评选为“山东艺术学院精品课程”的课程,将获首期建设经费2万元,并有资格报送评选“山东省精品课程”;凡省级精品课程,将获得首期建设经费3万元,并有资格报送评选“国家级精品课程”;凡国家级精品课程,将获得首期建设经费5万元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教师均可申报,须向二级学院申请,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。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申报1门精品课程。
申报二级学院须提供所有参评课程的《精品课程申报表》(具体格式见附件3)一式1份(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、竖向装订),电子版发送至maqijun0531@163.com,于11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。
三、评选办法
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,组织召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,评审产生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名单。
四、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凤苓、马其君 电子邮箱:maqijun0531@163.com 联系电话:86423257/86522026
教 务 处
2011年11月8日
1、
“山东艺术学院精品课程”申 报 表
2、
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(2010)